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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2014年09月10日 16:46:02 来源: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 毕节市教育局 访问量:1822

各县、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现决定利用学校秋季开学时机,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 “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5日至20日

二、活动内容

    (一)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或举办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各地要针对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分类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小学生重点开展认识火灾危险性、认识消防安全标识、火灾报警、火场逃生常识教育;中学生重点开展日常防火、灭火器材使用、逃生自救等知识教育;高中生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灭火器材使用、逃生自救他救、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知识教育。消防部门要统一组织对各学校消防安全师资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组织学校师生上一堂或举办一次不少于1个课时的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课或主题班会。各地在开学第一课中,可选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的100个“消防安全示范课”,通过观看录像或讲解示范课课件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活动。(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下载网址链接****

(二)观看一次消防警示教育片。各地要利用消防宣传车、学校多媒体教室等手段,组织学生集体观看近年来全国典型火灾案例、图片资料,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增强教育效果。

(三)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要针对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建筑,采取不打招呼、不定预案、不事先通知的方式,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有序疏散。

    (四)组织一次家庭火灾隐患自查。要组织小学学生与家长对照《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见附件2),查找和消除家庭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学生家长互动推进消防宣传工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去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

    (五)开展一次新生参观消防站、教育馆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尤其是组织今年秋季新入学的小学生参观消防站、教育馆,通过警营体验、教育馆参观学习等活动,全面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对于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重大意义,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结合地域特点和当前的火灾形势,认真组织和谋划好新学年的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学生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指导。“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工作是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地消防部门要派人深入学校,面对面的督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辖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的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努力营造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请各地将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于915日前报市消防支队宣传科,联系人:李兴文,电话:182****2166,邮箱:1291225****@QQ.com

 

附件:1.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

 

 

 

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             毕节市教育局

 

 

2014年9月5日

 

                                                       

  毕节市消防支队                   2014年9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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